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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消费领域“霸王条款”说不!四川省消委公开征集线索

时间:2024-04-26 18:24:53 出处:百科阅读(143)

原标题:向消费领域“霸王条款”说不!霸王条款四川省消委公开征集线索

禁止自带酒水、向消赠品不三包、费领特价商品不退换……日常消费中,域说小到一纸公告、不川大到一份合同,省消索都可能暗藏“霸王条款”。开征为促进消费公平,集线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霸王条款6月17日起,向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省消委)向广大消费者征集“霸王条款”线索,费领组织开展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你点我评”活动。域说

省消委法务部副主任李艾蔚表示,不川“霸王条款”是省消索以格式条款、通知、开征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霸王条款”在日常消费生活中并不少见,有减轻或者免除商家自身责任的条款,如“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商品一经签收即视为无质量问题”;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如“本商品离柜后概不负责”;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如在旅游合同中约定因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而遭受人身损害,旅行社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限制消费者寻求救济手段和途径的条款,如要求消费者放弃投诉、举报和诉讼的权利等等。

“霸王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消委发起此项活动,希望消费者能够辨别“霸王条款”,并勇敢说“不”。

消费者认为遇到“霸王条款”的,可通过省消委邮箱[email protected]等方式反映,提供的线索须包含条款具体内容、视频或图片证据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线索收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收到线索后,省消委将认真分析并邀请顾问律师进行专业解读。针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省消委将适时启动约谈、披露、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程序,督促企业整改。

记者 刘佳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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