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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现无法律处理在台杀人案就是漏洞

时间:2024-05-10 09:10:31 出处:综合阅读(143)

(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香港4月3日电/对于社会关注《逃犯条例》的李家律处理台修订会否设立追溯期,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清晰表明,超现现时处理的无法台湾杀人案就是因为疑犯以前犯的谋杀罪。至于大律师公会称,杀人现时法律限制香港与内地建立长期的案漏正式安排或个案移交并非漏洞,李家超回应指出,李家律处理台现时没有法律容许政府处理港人在台被杀案,超现这样就是无法漏洞。  大律师公会昨日就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发表意见书,杀人称现行法律并没有政府所谓的案漏漏洞,因为除了针对中国内地的李家律处理台司法管辖区外,香港是超现可以与其他地区进行个案移交的安排。现行法制框架限制与内地建立长期的无法正式安排或者一次性个案移交安排,并非漏洞,杀人而是案漏参考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截然不同的刑事司法制度,以及内地的人权保障纪录之后慎思而达的决定。  李家超昨日回应,强调当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时,已清楚表明现时没有法律容许政府处理港人在台湾被杀案,而个案移交的方法,根据《逃犯条例》是无法操作的,“如果现实上我们是真的处理不到这两个问题,我觉得这是漏洞。”  修例为内地而设不正确  他又表明,有关修订《逃犯条例》是只为内地而设的讲法不正确。“因为我已经很清楚地说,我们是为了有一个可以有效、可行的个案移交方法与任何一个(与香港未签长期协议的)司法管辖区,以同一个原则、同一的人权和法律保障去处理我们认为需要(处理)的个案移交。”  李家超又说,有关由行政长官去启动这个程序,特区政府是仿效了英国和加拿大的做法,而且英国和加拿大的做法,“她们都是沿用了很多年,我们亦都没有看到有什么不畅顺的地方,我们觉得在香港用同样的方法是实际可行的。”  至于为何以往香港与内地没有签订《逃犯条例》,到现时条例可以涵盖内地,李家超回应称,因为在回归的时候,已经讲述香港会和内地去商讨一个长期协议,而当有长期协议的时候,很可能是另立一个新条文,所以没有处理到当时条文的有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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