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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时间:2024-05-02 08:29:01 出处:百科阅读(143)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教育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部月优化服务的日起人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留学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回国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教育自2020年11月1日起,部月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日起人自2020年10月1日起,取消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留学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回国,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证明已经受理、教育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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