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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共享单车!樊城法院快速执结一起腾退案

时间:2024-04-30 00:11:13 出处:综合阅读(143)

原标题:涉及共享单车!涉及樊城法院快速执结一起腾退案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晶)2021年8月26日获悉,共享樊城法院执行一起请求强制腾退仓库,单车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樊城法院仓储服务费案件。看似普通的快速案件,却并不普通。执结原来,起腾租赁仓库的退案公司已联系不上,仓库的涉及物品因没有钥匙也无法清理。

这件案子要从2017年说起,共享2017年各品牌的单车共享单车火遍大街小巷,安行公司就是樊城法院其中的一家。为了储存共享单车,快速安行公司与申请执行人陈某签订了《仓储服务协议》,执结租赁陈某自建私宅第一层仓库,起腾租赁期限一年。协议签订后,安行公司支付了一年的仓储服务费及保证金。协议到期后,安行公司仍继续使用仓库。

后因市场经营不善,安行公司工作人员相继离职,堆放在仓库的物品无人处理,租赁费也一直拖欠。2020年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仓储服务协议》,并腾退仓库、支付仓库占有使用费。审理阶段,樊城法院向安行公司注册地邮寄送达法律文书、委托当地法院送达均未成功,最终采用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作出缺席审理及判决,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请。案件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邮寄至安行公司注册地的执行通知书再次被退回。经查询工商登记,安行公司因经营问题,已于2020年融资变更为某哈啰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哈啰公司成为该案被执行人。

考虑到被执行人是公司,为了将影响降到最低,樊城法院执行员没有采取冻结划扣及强制腾退措施,而是想办法联系某哈啰公司,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员与襄阳市交通、城管等部门对接,并多方打听,联系上了变更后的某哈啰公司。该公司称对融资前的情况存在疏漏,对本案不知情,感谢樊城法院工作人员的细致和耐心,会积极予以配合。随后,为避免影响公司运营,执行员立即解封了冻结的银行账户。第二天,某哈啰公司派人将占有的仓库腾空返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并当场支付了仓储服务费。

从无法联系被执行人,到主动将仓库腾退返还,樊城法院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近年来,樊城法院执行局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标准,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牵引,紧抓案件执行质效,确保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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