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熙峰头条

熙峰头条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29353元

时间:2024-05-02 09:27:52 出处:知识阅读(143)

8月18日,成都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市住上限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积金缴存基数通知》(成公积金委〔2023〕4号)有关规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即日起开始调整。标准

  其中,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为元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成都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依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市住上限公告》中公布的成都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29353元。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调整成都东部新区、为元成都高新区、成都锦江区、市住上限青羊区、积金缴存基数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此外,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责任编辑:刘德宾

分享到: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和图片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