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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小区开民宿造成扰民 律师:群众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时间:2024-05-08 21:25:01 出处:探索阅读(143)

原标题:海口一小区开民宿造成扰民 律师:群众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南海网、小区南国都市报8月18日消息(见习记者 李文韬)近日,开民记者接到海口金茂路润府小区住户反映称,宿造师群诉讼海南趣行互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符玉洁未经小区内其他利益相关住户同意,成扰租用小区内11间房做起民宿生意,民律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对周边住户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维权

用于经营民宿的海口海口金茂路润府小区楼。见习记者 李文韬摄

小区内经营“民宿”扰民,小区住户及物业多次沟通无效

“她这属于非法住改商,开民没有经过我们其他住户的宿造师群诉讼同意,让外来人随意进出小区,成扰经营者对入住人员也不核实身份,民律我们都提心吊胆。通过”小区住户红姐向记者表示,“我们和物业也上门沟通了,但是对方态度恶劣,物业也管不了她。”

记者发现,海南趣行互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民宿“海口生活研究所”,在爱彼迎、携程、小红书等平台上都可以搜索到,润府小区里的11间房基本天天客满。

民宿在网上发布的广告。见习记者 李文韬摄

记者联系上曾经租住过该民宿的租客王先生。据王先生介绍,当时选择租住这家民宿,是看上了房间装潢布置,而且价格比周边同等装修的酒店便宜。出于个人原因,他使用了他人的身份证信息登记入住,也没有人来跟他进行核对,他还可以叫上几个朋友一起住。“只需要在爱彼迎APP上填写信息,老板就会微信上教我如何进小区,并提供房间密码给我,这点还挺方便的。”可以看出,什么人入住、在房间内干什么,物业、经营者及短租网络平台并不掌握这些信息。

随后,记者向小区物业了解情况,购买商品房合同里明确规定不能私自住改商,经营者没经过其他住户同意也没有报备物业就擅自经营起民宿生意。物业人员表示,他们曾多次与经营者沟通,但没有执法权限也无法管理到位。

记者了解到,润府小区住户曾与相关部门及经营者符玉洁一同召开过多次协调会,住户们还提出疑问,在该经营户违反《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民法典中关于住改商需经相关利益人同意的相关条款下,相关部门为何还是给经营户办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呢?

部门回应:城市民宿的管理规定还属空白,建议住户按民法典相关条例处理

“现在我们简化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不需要经过其他利益人同意的,经营者只需要通过手机APP上传资料,即可办理营业执照。我们已经上门调查取证了,但是目前营业执照办理手续上没有违规情况,我们无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海口龙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

海口龙华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人表示,当时住户投诉的是“海口生活研究所”,审批局没有给对方办理卫生许可证,之后对方是以海南趣行互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办下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现在实行承诺制,只要对方准备的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我们就会为他办理,之后由卫健委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管理。如果存在违规行为或者不符合承诺书内容的情况,我们会按照条例采取吊销证件等方式处理。”

海口龙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多次到润府小区进行调查,确认海南趣行互联数据有限公司承租该小区一期内11位业主的房间,并通过APP、小程序等相关软件在网上发布以长期租赁或者短期租赁用于客户住宿的形式进行出租。其经营的民宿属于短租房,也属于“城市民宿”,而目前,海南省关于民宿的相关规定只适用于乡村民宿,对城市民宿的管理规定还属空白,因此尚无行政法律法规限制短租房行为。建议市民根据《民法典》第279条请求辖区街道办事处介入调解,如调解不成可走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解决。

律师:住户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利

对于润府小区住户投诉的现状,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雷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民宿存在经营行为,本身就属于商户,将房屋改造成经营场所,就必须经过同一栋楼全体业主的同意。而目前海南的民宿行业的监管仍存在法律法规的空白地带,相关部门必须在求程序简化的同时进行认真审查,避免此类情况变得更复杂。”曾雷告诉记者,目前住户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要求市场管理局撤销非法住改商的营业执照,要求经营户停止住改商的行为。(李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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