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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视角】莫让探险变涉险!两驴友迷失苍山大峡谷后的46小时

时间:2024-05-02 09:22:35 出处:焦点阅读(143)

 

视频剪辑:云南网记者 赵正银

  4月24日晚上7点多,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角莫两名驴友在苍山大峡谷迷失,让探急需救援!险变峡谷古城消防救援站山岳事故专业救援队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涉险失苍山历时46个小时的两驴生死大营救

  4月24日22时47分:被困人员位置难以定位

  消防员:“报告支队,云视友迷现在是角莫2022年4月24日星期日22时47分,天气晴,让探气温15度,险变峡谷现在海拔高度是涉险失苍山2776.2米,古城站目前正在搜索被困人员,两驴暂时还未找到。云视友迷”

  由于被困人员报警时陈述的角莫出事地点模糊不清,救援人员无法定位他们的让探位置,加上地形地貌复杂、山高林密、光线昏暗,救援人员在山林里搜寻了一夜,依然没能找到被困者。

  4月25日10时:转移位置继续搜索

  经过综合评估,救援队沿洗马潭索道下行,转向阴面积雪处搜救。

  消防员:“报告支队,现在是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10时9分,天气晴,气温18度,现在海拔是3748.9米,古城站山岳救援人员正在搜救,目前还未找到被困人员。”

  4月25日15时:初步确定被困者位置

  4月25日15时左右,救援人员在呼喊时,终于听到了被困人员的回应,初步确定被困者在悬崖下方。

  救援人员兵分三组,一组搭建高空救援系统,两名先锋队员先行侦查,其余人员迂回绕过悬崖寻找被困者。

  4月25日16时23分:到达被困人员所在位置

  消防员“现在是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16时23分,天气阴,气温9度,古城消防救援站现已到达被困人员所在位置,目前海拔3125米。”

  消防员“已经给你家人打电话了,说找到你了,现在120急救人员马上就过来了,你不要紧张,保持体力,120医务人员过来帮你检查后,我们就把你带下去。”

  4月25日21时20分,在向导的指引下,救援队一路向上、艰难前进,穿越深山老林,将被困人员转运至海拔3196米。

  4小时后,救援队到达海拔3250米,由于夜黑林密,垂直坡度达到70度,考虑到转运安全,救援队决定原地休整。

  4月26日06时40分,山里天亮,救援队继续整装出发。

  途中,根据现场地形地势和伤者情况,救援队决定往就近的洗马潭索道23号杆处行进,采取垂直救援的方式,将伤者垂直吊升至吊篮,沿索道下山。

  4月26日17时55分:成功转移被困人员

  4月26日16时51分,第一名伤者被成功转运到山下并送往医院,17时55分,第二名被困人员到达山下。

  经过46个小时的生死营救,两名驴友成功获救!

  消防部门提醒

  外出游玩请提前规划好路线,不要擅自冒险,不要到偏僻、未开发的山地密林猎奇涉险,以免发生意外。

  新闻深读:莫让探险变涉险!

  背着背包,带着探险工具,徒步穿梭在各种奇山峡谷中,是许多户外探险者热爱的一种新潮旅游模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也加入到这一队伍中,然而,户外探险者遇险事故也频频发生。

  “任性”探险何时休?

  近年来,苍山多次出现游客迷路或遇险,最终导致遇难的事件。

  2010年7月13日上午,上海游客任某独自上山后迷路。7月27日21点,经过13天的搜索,任某的遗体被找到;

  2012年6月15日,广西游客蒋某登山后未能下山,搜寻半个月后,6月29日16点,救援队找到了他的遗体;

  2013年9月5日晚,4名游客在爬山过程中遭遇恶劣天气,6日下午,搜救队在海拔约3600米的洗马潭东北侧山箐中找到其中3名受困人员,9日,搜救队找到最后一名游客,他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2015年8月2日,黑龙江游客毕某一人爬山后失联,至今未能找到。

  2020年8月,昆明一男子在苍山附近失联,当救援人员在马龙峰和圣应峰之间发现他时,已无生命体征。

  ……

  据资料显示,2007年至2019年,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共计搜救183次,被救人数639人,搜救天数396天,投入12639人次搜救。其中,2017年,搜救次数15次,被救人数21人,搜救天数24天,投入人数597人;2018年,搜救次数10次,被救人数21人,搜救天数12天,投入人数95人;2019年,搜救次数6次,被救人数12人,搜救天数9天,投入人数65人。

  血淋淋的教训不胜枚举,惊人的数据难道还不能令你紧绷“安全弦”吗?

  为何事故频频发生?一些人觉得,爬野山、游野泳才有野趣;一些人认为前往景区禁止游玩的地带,更有成就感,可以向他人炫耀;还有些人安全意识缺乏,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有户外运动经验,遇到问题可以自己解决……

  探险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周全的准备,不按规则行事,就成了涉险。

漫画来源:法制日报

  “任性”探险该由谁买单?

  救援消耗大量公共资源之后,就有了一个问题,对于游客这种“任性”的探险行为,是应该政府无条件“买单”,还是应该游客自己负责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进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首部《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5000元的顶格罚款与救援所付出的代价完全不对称,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户外探险遇险引发大规模救援早已表明,提高其违规成本已是当务之急。

  众所周知,户外探险是有门槛的。进行户外探险,要有足够强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能、常识、技能等,行前还要做好充分的物质与精神准备,以及对景区地形气候与管理规定的熟悉熟识。如果明知自己不具备探险的各项素质与常识技能,或者准备不充分,或者明知即将到达的区域未曾开放或者明知有危险,仍要进行探险活动,则必然要为莽撞而不计后果的冒险行为负责。

  云南网综合新华网、大理消防、云南电视台、民族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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